副总经理(分管通风)安全生产责任制 副总经理(分管通风)负责公司一通三防措施落实及现场管理、矿山抢救工作,分管通风队、瓦斯抽采队、矿山抢救队
根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 1
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法律规范、标准,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总经理落实矿井一通三防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加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二、参加制定并实施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参加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计划 3
参加制定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各级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
参加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协助总经理制定矿井的长远规划,对矿井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划提出建议,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
三、监督检查一通三防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
参加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开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6
审查一通三防相关技术方案和措施,组织实施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对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检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
落实通风系统重大调整方案及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指挥
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复查
负责组织矿井一通三防技术难题攻关,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材料),并组织制定针对性措施
五、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11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标准化检查工作,制止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组织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检查,督促落实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监督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12
审查、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反风演习方案,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