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1
目的法律规范 XXX 广场物业管理处对管理区域内的动火作业的管理过程
范围适用于法律规范 XXX 广场物业管理处对管理区域内动火作业的管理过程与质量要求
1 动用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操作证
(焊工证)3
2 动用明火作业包括:电气焊、喷灯、涮锡等
3 任何在管理区域内动用明火行为,必须获得物业管理处的同意并取得物业管理处开具的《动火许可证》,物业管理处消防主管人员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
4 《动火许可证》办理工作规程工作流程工作内容质量要求 动火申请1 Uuml; 管理区域内客户、装修施工单位等如需动火作业,应提前一天,携带动火作业人《临时出入证》与《焊工证》前往物业管理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Uuml; 物业管理处消防主管人员核实《临时出入证》与《焊工证》有效性
确认无误后,请动火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
Uuml; 申请手续齐全
Uuml; 证件有效,人证相符
现场确认2 Uuml; 物业管理处消防主管人员确认作业地点、内容、时间、防护措施与现场监护人,现场核实以下内容:a ) 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
b ) 现场是否设有动火监护人
c ) 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d ) 现场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
e ) 现场风力是否超过限定级别
Uuml; 不符条件或情况不实者通知整改
Uuml; 了解清楚,检查认真,及时汇报
Uuml; 动火现场有消防器材、有看火人、气瓶压力正常、无易燃危险物品、无交叉作业现象
Uuml; 露天施工时,风力不超过 3 级
签发动火许可证3 Uuml; 符合动火条件的,物业管理处消防主管人员签发《动火许可证》
Uuml; 如动火场所属重点、要害部位或危险场所,应由物业管理处经理审批通过
Uuml; 不符合动火条件,不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待施工单位整改后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