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吊装作业。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2811 - 89 安全帽GB 5082 - 85 起重吊装指挥信号HG/T 23008 - 92 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3 定义本标准采纳下列定义: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4 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4.1 吊装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 80 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 40 吨至小于等于 80 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 40 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4.2 吊装作业分类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5 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5.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别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 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5.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 40 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 40 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别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5.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5.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5.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 GB 2811 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 HG 23014 的规定。5.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5.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 GB 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5.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5.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