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1.1 工程概况象山高塘岛乡长大涂围涂工程位于象山高塘乡高塘岛西侧属三门湾海域距高塘岛乡约 5km 设计海堤全长 2550m 其中主堤长 2220m 副堤长 330m;水闸二座总净宽 15m〔纳潮排涝闸 3×3m 排涝闸 2×3m〕围涂面积 2163 亩。海堤工程按二十一遇允许越浪设计相应设计高潮位为 4.64m。海堤工程等级为Ⅳ级。 本合同主要工程量有:石方开挖 8.90 万 m3抛石 185.88 万 m3碎石垫层 22.95万 m3干理砌块石 5.4 万 m3闭气土方 118.34 万 m3;砼灌砌块石 3.10 万 m3;砼及钢筋砼 10.56 万 m3;土工织物 75.48 万 m2;塑料排水板 318.58 万 m。本工程静态总为 2.99 亿元。总监理工为: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工程开工验收完毕止正常监理时间为 36 个月。工程方案于 2007 年 7 月 20 日开工 2009 年 3 月31 日开工。工程质量目的为优良。工程组织机构为:建立:象山高塘乡设计:象山水利建筑设计院施工: 监理:杭州亚太建立监理咨询质监:宁波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视站象山分站 1.2 监理工作范围〔1〕象山高塘乡长大涂围涂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工程合同协议书中承包人承建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业主与监理双方约定的内容。主要有主堤、副堤及二座水闸、施工便道等建筑安装过程的全方位监理。〔2〕本工程建筑安装及设备订购等各阶段工作。〔3〕工程造价审核、编制、工程验收等工作。〔4〕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工作。 1.3 监理工作内容1.3.1 设计方面〔1〕协助业主与勘测设计、科研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2〕理业主与设计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按合同协议要求及时供给合格的设计。〔3〕熟悉设计内容审查设计〔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等〕是否符合批准的可行性讨论及初步设计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4〕代表业主核查设计、图纸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与优化建议。超出工程变更处置权范围的工程变更应要求变更主体提交工程变更建议书审查并提出后送业主审批。〔5〕及时向工程承建签发设计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联络重大问题向业主。〔6〕组织设计进展现场设计交底。〔7〕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展专题讨。〔8〕审核承建对设计的和建议会同设计进展讨论并督促设计尽快给予答复。〔9〕代表业主审核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应由承建提交的设计。〔10〕保所有设计及过程资料。〔11〕其他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