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施工安全要求 一、挖土施工安全要求 1.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2.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进行,并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3.在斜坡上方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弃土堆应连续设置,其顶面应向外倾斜,以防山坡水流人挖方场地。但坡度陡于 1/5 或在软土地区,禁止在挖方上侧弃土。在挖方下侧弃土时,要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表面要低于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场地。 4.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2)不宜雨季施工,同时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并事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 (3)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顺序,在开挖时,须遵循由上到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4)爆破施工时,严防因爆破震动产生滑坡; (5)抗滑挡土墙要尽量在旱季施工,基槽开挖应分段跳槽进行,并加设支撑。开挖一段就要将挡土墙作好一段; (6)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并实行措施及时处理。 二、基坑(槽)和管沟施工安全要求 1.基坑(槽)、管沟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人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雨季施工或基坑(槽)、管沟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工序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 150~300mm 一层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挖除。 采纳机械开挖基坑 lt;槽)或管沟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用人工清理,其厚度应根据施工机械确定。 2.基坑(槽)底部的开挖宽度,除基础底部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排水设施和支撑结构的宽度。 3.管沟底部开挖宽度,(有支撑者为撑板间的净宽),除管道结构宽度外,应增加工作面宽度。每侧工作面宽度应符合表 3—1的要求。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 3-1管道结构宽度(mm)金属管道或砖沟非金属管道金属管道或砖沟200—500600—10001100-15001600--2500400500600800300400600800 注:1.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身外皮计,有管座按管座外皮计,砖砌或混凝土管沟按管沟外皮计。 2.沟底需增设排水沟时,工作面宽度可适当增加。 3.有外防水的砖沟或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