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寺矿业公司储量管理细则大佛寺矿业公司储量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矿储量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理顺管理程序,进行合理开采,减少资源损失,根据煤炭部颁布的《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以及国务院下发的《生产矿井煤炭资源的回收率的暂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 组织机构为了确保该办法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大佛寺煤矿储量管理小组
组长: 分公司经理副组长:分公司总工、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 成员: 采掘副总、生产部经理、生产部地测副经理、生产部采掘副经理、安全部经理 二、 部门及个人职责分公司经理:对储量管理及资源回收率全权负责
总工程师:对矿井储量管理及资源回收率负技术责任
生产副经理:在矿井生产过程中,有对资源回收率管理的责任
安全副经理:在矿井生产过程中,有对资源回收率监督的责任
采掘副总:具有协助总工程师储量管理及资源回收率的责任
生产部长:负有矿井储量管理及资源回收率的具体实施管理的责任
生产部采掘组:具有对采掘科学合理设计,努力回收采区大巷煤柱,减少采区边角损失的责任;具有提高回采工作面回收率的技术责任
生产部地测组:具有监督采掘施工队探煤厚的责任;负责储量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报表、台帐的计算和报送工作;负责回采工作面、采区回收率、矿井回收率的具体计算工作;负责矿井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的主办工作;负责矿井三量具体计算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探煤厚管理 (一) 探煤厚管理1 . 掘进巷道各掘进队在施工巷道时,根据巷道的用途及生产设计要求,每掘进 5M 探一次顶煤(底煤),每掘进 20M 探一次底煤(顶煤),每天四点前将探煤厚资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生产部地测组、采掘组
2 . 回采工作面综采队在工作面每推动 15M,对工作面顶底煤进行一次探测,探煤间距每 20M 一个,并在两天之内将探煤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