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审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案件中的法律适用

审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案件中的法律适用_第1页
1/4
审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案件中的法律适用_第2页
2/4
审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案件中的法律适用_第3页
3/4
审 理 无 效 婚 姻 和 可 撤 销 婚 姻 案 件 中 的 法 律 适用 一、如何认定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即双方的结合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本质条件因此自始不具备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法第十条对婚姻无效规定了四种情形: ( 一) 重婚的 指一方有配偶又与别人登记结婚或者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以及明知别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两种行为方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间又与别人结婚的行为。二是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虽然未与别人登记结婚但确与别人以夫妻关系关系。 ( 二) 有制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指制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 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的 指婚姻当事人婚前患有性病、严重精病患者未经、先天性痴呆以及某些已被理证明的、不应结婚的其他传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或其他疾病(1950 年婚姻法规定的“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不在制止之列) 在结婚登记时实行欺骗、隐瞒等手段进展登记并获得结婚证婚后所患病症未的。 ( 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 指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时不得早于22周岁不得早于20周岁 二、如何认定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违犯另一方的意愿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在法定限内向婚姻登记或人民恳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或人民恳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限制人身的当事人恳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所谓“胁迫〞指婚姻当事人一方实行、威胁、恫吓等手段以给对方或对方的亲友的、身体、安康、荣誉、声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犯自己的意愿作出虚假的意思表示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三、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和区别 ( 一) 共同点: 1 、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而且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 、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那么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的规定。 ( 二) 区别 1 、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犯“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 而无...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审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案件中的法律适用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