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施设置的几点探讨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进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趋提高,高层民用建筑越来越多的出现在现代城市之中
目前,温州市共有各类高层建筑 1847 幢,其中,一类高层居住建筑 456 幢,二类高层居住建筑 836 幢,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368 幢,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172幢,高层工业建筑 15 幢
这象征着城市的繁荣与进展,但同时高层民用建筑具有的火灾蔓延快、人员疏散难、扑救难度大等特点,给消防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对于立足于自救的高层民用建筑来说,直接作用于灭火的消防给水设施尤为重要
本文就工作实践中碰到的情况结合现行防火法律规范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施的设置做几点探讨
一、室外消火栓与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室外消火栓是消防用水的取水口,而水泵接合器的主要用途是供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通过其将水送入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供灭火用
在高层民用建筑设有消防水池(储有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防用水)的情况下,这是对消防用水的一种补充,使得系统更为可靠
实际工程中,由于喷淋系统湿式报警阀的止回作用,喷淋系统水泵接合器需于报警阀前环网接出室外,常常是两组或三组甚至更多水泵接合器布置于一处,或者将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水泵结合器也布置在一起,而周边法律规范规定距离内只设置有一个室外消火栓
这样的情况下除一组水泵接合器外,其余需通过消防水带从更远处的室外消火栓处吸水,不利于水泵接合器的使用以及消防灭火工作的进行
笔者认为室内消防灭火系统的水泵接合器宜分散布置,以利于室外消火栓数量的对应,同时遇两组或两组以上水泵接合器布置于一处时,可在法律规范规定距离内适当增设室外消火栓
二、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设置“”《高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必须设消火栓 ,那么设于前室的消火栓可否保护相邻部位呢
对于这个问题争议很大
《高规》的条文说明对此并没有具体说明,而《建规》(G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