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法律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工业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区内企业的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辖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突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二、指挥系统及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设立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管委主任任总指挥,如有特别情况管委会主任不能到位时,由管委会主任授权一名管委会副主任担任;经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任指挥组秘书长;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指挥组副秘书长;指挥部其他成员由区内各有关部门、及三产服务业科成员组成。2.指挥组及其办公室职责。(1)指挥组履行下列职责:① 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工业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②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迅速启动预案,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实行紧急处理措施;③ 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事故救助结束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④ 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⑤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⑥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⑦ 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予以公布。重大事故通讯报道,由宣传部门负责,通讯报道稿件须经副总指挥审查后发布。(2)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根据指挥组的部署和要求,具体负责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二)应急救援小组组成及职责。指挥组下设警戒保卫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保障组、医疗抢救组、后勤保障组和综合工作组六个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1.警戒保卫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由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长任组长,武警中队负责人任副组长,公安、武警等下属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1)及时封闭或半封闭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2)管理交通,保障抢险救援车辆及运送物资人员车辆畅通无阻;(3)组织疏导事故现场人员,疏散物资,维护现场秩序;(4)保护事故现场。2.抢险救灾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由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长任组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