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 一、目的 1、法律规范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3、吸取教训,实行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避开事故重复发生
二、工伤事故范围(一)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事故
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损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损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损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损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损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损害的;六、工伤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临时丧失的损害
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者
2、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损害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 1~2 人的事故
(包括伴有重伤、轻伤)4、重大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的事故
七、事故的报告 1、事故现场(包括轻伤事故)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所在班组或车间负责人告,班组或车间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安全科或企业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2、紧急情况发“生后,有重伤人员应立即拨打 120”急救电话,并通知相关人员
八、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