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的原则1、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监督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指令承包商予以纠正
以便减少质量缺陷的发生,保证装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对隐蔽工程、工序间的交接应着重进行检查和验收,对重点部位执行旁站监理制度,保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控制好重点的关键部位的施工
如电话线、网络线的铺设,有些施工单位图省事,将电话线和网络线穿在一根管子内,这样会造成信号的相互干扰,是不允许的,更有甚者将电源插座线和电话线网络线穿在一根管路内,这样不但影响到信号的传输还会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所以对铺设管线这样的隐蔽工程必须事先在施工细则和技术要求中强调指出,在施工过程中也要重点查验
3、利用测量手段,在工程开工前核查工程定位放线;在施工过程中核查工程的轴线和标高;在工程完工验收时检查各部位的轴线位移、标高并测量其几何尺寸
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承包商在自检合格后申请监理验收,监理工程师进行书面和现场质量检查
4、对独自检测项目或材料的质量评价,必须通过见证抽样、见证抽检取得数据后进行
不允许仅凭经验、目测或感观评价其质量
5、在关键部位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6、未经监理批准开工申请的单位不能开工,未经监理签认的工序不得隐蔽,未经监理签认的本工序不得进行下一工序作业,未经监理签认的付款凭证,承包商就得不到付款,这就保证了监理工程师的控制、协调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7、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对任何事项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发出书面指示,并督促承建商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
8、定期进行监理工程例会,在会上及时解决与协调施工单位各方存在的问题及提出施工单位需注意的问题,排除施工单位所影响装修质量的问题
9、若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上的问题,必要时,可邀请建设单位或有关专家人员参加,以协调解决工程上的技术问题,对于复杂的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