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之二级造价工程师相关知识什么是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师是由原全国造价员取消后,新增的职业资格考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建办人〔2024〕7 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应停止开展与造价员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也不得以造价员资格名义开展培训活动。同时应协助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造价员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衔接工作。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 2 个半天。《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 2.5 小时,《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 3 小时。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 2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具体考试日期由各地确定。大纲和命题组织部门?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2024 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已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拟定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命审题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根据职责分别负责拟定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科目命审题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并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标准制定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