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总平面布局时必会必知(一)、一般规定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2)、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场内临时道路;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 2 个
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 1 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3)、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5)、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二)、防火间距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
2)、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3
2 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要求:(1)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 10 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8m;(2)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
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 A 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 3m
(三)、消防车道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