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行业常见违章行为及事故隐患 (一)通用部分 1.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打瞌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班前、班中饮酒的; 2. 进入岗位前,未按劳动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 3. 有转动切削的机械戴手套、留长发,工作服的三口(领口、袖口、下口)未收紧的,护目镜未戴好,用手直接拉残屑(用工具)的; 4. 禁火场所未设置警示标志的; 5. 工作中吸烟的; 6. 工作中无故串岗,或未经批准,进入要害场所或部门的; 7. 随意拆除、改动各类安全装置、环保设施、检测仪表或警示标志的; 8. 交接班制度执行不到位,下班前未清理场地、切断电源、关闭门窗、清理和熄灭火种的; 9. 发生事故未实行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 10. 对机电设备未定期维护、检修的; 11. 安全仪器、仪表未定期检定或整定的; 12. 未按国家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的; 13. 车辆超速、超载或不按有关规定捆绑货物在厂区内行驶的; 14. 发生事故,现场人员未立即进行抢救的; (二)防触电类 1. 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2. 停送电作业未执行监护制度; 3. 停电检修作业时,电源侧未悬挂警示牌; 4. 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电气安全用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品; 5. 电器设备在运转中拆卸修理; 6. 装设接地线不符合标准; 7. 带负荷拉开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 8.线头未用绝缘带包扎; 9.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就离开工作现场; 10. 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不装漏电保护器; 11.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时,安全距离(10KV 及以≥ 下0.70 米)不够或无监护; 12. 在电缆沟、桥架、大型设备内部工作,不进行审批且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13. 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4. 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15. 地线、零线的连接使用缠绕法,未采纳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法; 16. 电气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不齐全; 17. 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18. 其它违反电工作业规定的。 (三)起重作业 1. 起重作业未取得操作证的; 2. 桥式起重机司机未经厂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独立上岗操作的; 3. 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吃东西、看报纸等; 4. 开车前未检查就直接开车的; 5. 使用不完好的起重机、吊索具的; 6. 未按规定打铃发出警告信号的; 7. 直接用 5 档快速提升吊物的; 8.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