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支架吊装施工作业风险控制专项措施一、重点控制措施1
钢管、水泥杆构支架在现场堆放时,高度不得超过三层,堆放的地面应平整坚硬,杆段下面应多点支垫,两侧应掩牢
起吊物要绑牢,并有防止倾倒措施
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
固定在同一临时地锚上的拉线最多不超过两根
吊装前对构支架进行实行防护,防止吊装过程中构支架表面镀锌层损伤
构架吊装前,在构架内沿走道拉设水平安全绳
落钩时,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吊索(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 90deg;,最大不得超过120deg;,起重机吊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铭牌规定
钢丝绳的辫接长度必须满足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且最小长度不得小于 300mm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要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
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
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
起吊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
在起吊过程中,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各临时拉线设专人松紧,各受力地锚设专人看护,动作要协调
吊物离地面 10cm 时,停止起吊,检查吊车支撑、钢丝绳扣、吊物吊点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起吊要平稳
起重机吊运重物时要走吊运通道,严禁从有人停留场所上空越过
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情况下,绑扎时要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
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要保持垂直,升降行走要保持同步
对起吊的重物进行加工、清扫等工作时,应实行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
起重机在工作中如遇机械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必须实行适当的保险措施,除排险人员外,严禁任何人进入危险区
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