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2024-2024)》和《教育信息化十年进展规划(2024-2024)》要求,为法律规范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各类信息系统的稳定、可靠和安全,有效发挥信息系统作为公共服务体系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序推动学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学校、业务主管单位、使用单位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逐步实现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安全可靠的建设目标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是指直接应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以计算机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建设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信息基础设施
是指由学校和各电信运营商在校园范围内建设的各类通讯管线、通讯电缆和光缆、通讯基站、弱电机房、网络设备、楼内弱电布线、无线网(WiFi)室外和室内接入设备等
信息系统建设
包括各类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平台、应用软件及中间件等的采购、开发和集成;以及相关信息化硬件设备的采购,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设备,但不包括各种教学仪器、实验室设备、文体设备
第四条信息化建设遵循需求调研、立项申请、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以及变更、验收、投入运行等法律规范程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审议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进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及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审议信息化建设各单位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对学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六条网信办作为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是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学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