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吊挂整理管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加强井下现场文明生产环境建设,美化环境,矿将对井下主要大巷刷乳胶漆。为法律规范职工在刷乳胶漆期间的安全操作,确保各项施工程序的安全有序进行,高标准地完成巷道刷漆工作,特编制本技术措施: 第一条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拦、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二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活。 第三条 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纳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第四条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实行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第五条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第十条 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 30 厘米为宜。下端应实行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 60-70 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角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十一条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围拦。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屋架、格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30米以上的特级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专人负责的通讯装置。 第十二条 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 第十三条 因事故或灾害需进行特别高处作业,包括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