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建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 说明 建立监理合同书 水电工程建立监理合同条件 水电工程建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水电工程建立监理合同附件 附件A:监理工程工程简述 附件B:监理效劳的范围与内容 附件C:提供设备与设施 附件D:监理费用与支付 附件E:监理机构员方案 附件F:监理规划 说明 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分四个局部
第一局部为建立监理合同书第二局部为建立监理合同条件第三局部为建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局部为建立监理合同附件
合同双方应按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编制建立监理合同
第一局部由工程法人〔业主〕与监理方协商一致后签署
第二局部合同条件是根据
水电工程建立监理规定
以保证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编制
第三局部合同专用条件是针对每个工程特定的条件要求和施行的环境由合同双方为补充和详细说明条件协商一致后填写
第四局部合同附件由六个附件组成以进一步详细明确效劳范围与内容、工作浓度、提供人员设备设施、监理费用与支付等监理的主要问题
专用条件及附件应详明、详细、便于施行其广度和深度由立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确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国内水电工程工程建立监理
建立监理合同书 〔合同编: 〕 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效劳和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的工程工程
同时甲方承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效劳获得合理酬劳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工程法人〔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展 工程工程的建立监理
1 建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2 建立监理效劳限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本工程工程建立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 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