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 十条红”线 管理规定“”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 十条红线 管理规定“”一、矿井防治水 十条红线 管理规定:1、矿井必须设立地测防治水部门,并配备 1-2 名专业的地质、 水文地质技术人员。2、矿井必须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必备的五种 基础图纸。3、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治水管理制度,编制矿井 防治水计划,落实各采掘作业点防治水措施。4、矿井采、掘工作面在掘进、回采前,必须编制水情水害分析报告和制定综合防治水措施。内容应包括:工作面开采水文地质条件分析,防治水方案、措施,应急避灾路线及现场处置预案,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后执行。5“”“”、矿井必须严格执行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 的防治水制度,把探放水进度根据设计工作量纳入矿井日常验收、考核之中;配备满足生产建设需要的专用探放水钻机和探放水队伍,严禁用 煤、岩电钻进行探放水作业。6、资源整合矿井、各生产、基建矿井带压开采区域或生产、在建采区内存在小煤矿破坏及老空积水“”区,在井下落实 有掘必探 的同时,必须开展地面物探工作,查明 采空和积水区范围。带压开采矿井必须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7、矿井积水必须及时排出地面。严禁向采空区或巷道内排放积 水。8、井下出现透水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所有受水威 胁地点人员,分析原因,实行有效措施消除隐患。9、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严禁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健全而进行生产、基建采掘活动。井下中央排水能力、采区排水能力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带压开采矿井或存在小窑透水危险矿井必须在现有排水系统基础上,增设抗灾强排泵 房或增建潜水电泵强排水系统,以提高矿井抗灾能力。10“、 无”“”预报揭露地质构造 和 无预报揭露采空区 严格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二、具体要求:各矿仔细对比以上规定,对本矿的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 隐患大排查,并按以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仔细落实整改:1、未成立地测防治水部门及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满足规定要求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停工并于 5 月 30 日前进行整改。2 、 10月 30 日前,各类矿井必须建立和完善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 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3 、 4 月 30 日前,各类矿井必须建立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的四种制度: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