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身开挖施工安全 1、基本要求:开挖前掌子面测量及开挖作业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松动岩石或裂块,应及时清除或支护处理后,方可进行作业
2、钻眼作业 ⑴ 钻眼前,应认真检查并清除存在的浮石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⑵ 凿岩机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确保碴堆的稳定; ⑶ 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⑷ 必须采纳湿式凿岩设备; ⑸ 采纳液压凿岩台车钻眼时,严格根据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3、爆破作业基本要求 ⑴ 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订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⑵ 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作业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工担任
严禁作业人员穿着化纤衣服进行爆破作业
⑶ 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至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外: ① 独头巷道内不小于 200m;②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 100 m;③双线上半断面开挖不小于 400 m;④双线全断面开挖不小于500m
⑷ 如采纳相向开挖掘进的隧道两个掌子面间距离小于200m 时,爆破时必须提前一个小时通报,以便另一个工作面作业人员撤离
⑸ 下列情况下,严禁装药爆破: ① 照明不足;②开挖面围岩破裂尚未支护;③出现流沙现象未经处理;④存在大量溶洞水及高压地下水涌出,尚未治理;⑤未做好安全警戒时
⑹ 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 15min 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①有无瞎炮;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③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④支撑有无损坏或变形,是否需实行加强措施
⑺ 钻眼与装药作业不宜平行作业
如须平行作业,则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钻孔与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其距离不小于 2
5m,作业人员应分区操作
⑻ 两个相向贯穿开挖的开挖面之间距离只剩下 15m 时始,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穿,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