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为深化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自治区地(州)、县(市)扶贫办主任会议及地委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严格根据“五个一批”脱贫路径,实施十大专项行动计划,健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实行强有力措施推动脱贫攻坚步伐,促进贫困户提质增效增收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地、县(市)实行“一把手”双组长责任制,筹备召开了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各县市党政领导和 34 个牵头单位都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以地委名义下发了《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分解了十大专项行动计划任务
地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还下发了《20XX 年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同时,召开了扶贫(移民)业务工作会议,与各县市扶贫办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 20XX 年各项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用,积极指导县(市)、乡(镇)、村开展扶贫工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准识别,确保精准
一是坚持依规识别
地区贫困人口识别的标准、程序、方法等严格根据《20XX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
将农村人口全部纳入调查、识别范围,严格执行识别程序,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贫困识别反映客观实际,经得起考验
三是坚持分级负责
地区、各县(市)、乡镇、村根据各自职责,实行分级负责制,切实做好地区贫困人口识别工作
四是坚持群众参加
村“两委”、住村工作组要组织群众参加本村贫困人口摸底、识别、评议和确认的全过程,确保群众拥有知情权、参加权、监督权,做到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挤水分”工作
根据“一出一进一实”的原则,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开展“回头看”、“挤水分”检查、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