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游合同范本旅游者姓名 共()人 团号 出发时间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行程 安排 空调车安排 座位号 行程景点及线路 午(晚)餐标准 其他 无指定购物安排、无自费项目、 无医疗咨询 旅游 费用 成人人×元/人+儿童人×元/人=元。含:景点第一道门票、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不含:. 保险 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金额:人×元/人=元。 补充约定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次旅游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认真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章: 旅行社签章: 身份证号: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电话:经办人: 签约时间:电话:传真: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1、旅行社义务: (1)应当在签约前向旅游者出示《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如实告知有关旅游行程、餐饮、车辆、购物等方面安排的真实情况。 (2)应当根据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保证服务不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并不得指定购物、安排自费项目或医疗咨询;除约定费用或为满足旅游者特别需要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不得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实行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游者义务: (1)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全额支付旅游费用。 (2)应当与旅行社互相协助共同完成旅游活动,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约定的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并应当遵守国家和北京的法律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实行其他保护措施。 3、旅游者退团: 旅游者在出发日前一日 16:00 前通知旅行社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旅游者在上述时间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或未能根据约定时间、地点集合出发又未能中途加入的,旅行社可以在扣除 20%的违约金后返还剩余旅游费用。 4、旅行社取消: 旅行社可以在出发日前一日 16:00 前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旅行社在上述时间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除全额返还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根据 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旅行社责任: (1)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