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专项法律事务代理合同样书 甲方: 乙方: 时间: 专项法律事务代理合同样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之原则,经由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并履行
第二条 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应遵守法律规定
第三条 律师履行本合同义务应勤勉尽责并恪守职业道德
第二章 释义第四条 本合同文本中,除非另作说明,下述概念系指:1
合同:指本聘请上市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书,及本合同之附件,以及本合同通过正式签署书面协议加以修订变更内容之书面文件
法律规定:指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则和政策规定之统称
本市:指乙方法定住所所在市
第三章 合同双方第五条 甲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四章 合同收费第七条 乙方应收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八条 甲方支付律师费方式具体如下:1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2
乙方正式出具《法律意见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3
甲方拟上市的境外公司向公众发表《招股说明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五章 甲方权利义务第九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安排能胜任上市工作的律师及工作人员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
第十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法的基础上与甲方充分合作并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第十一条 甲方须如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本市辖区之外的地区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甲方承担交通、食宿及相关工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打字、复印、传真、电邮、鉴定、查询等费用
甲方须于乙方出差办理法律事务之前 2日向乙方一次性预支或同期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