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救助工作应急预案为全面履行民政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职责,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民政法律法规及区应急办要求,结合民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提高民政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民政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民政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各司其责。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民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各专业组落实。 (4)依法法律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民政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民政与各部门联动协调制度。 (6)加强宣传,提高素养。平常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综合素养。 三、工作机构及工作内容 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全体班子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分管民政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民政办工作人员组成。 分设:综合协调组、慰问救济组、宣传维稳组、安全生产组、动员保障组。 综合协调组 分管领导任组长,由民政办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预案的起草,承担应急日常工作,及时汇总上报重要信息和情况,必要时协调公安部门参加应急行动。 慰问救济组 分管领导任组长,由民政、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救灾救济物资德储备工作,及时了解受灾情况,安政策规定组织慰问和做好救济工作。 宣传维稳组 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宣传办、政法办、武装部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做好受灾的民政对象思想稳定工作,及时统计重点优抚对象的思想状况,对可能出现上访等不稳定现象,实行有效措施,并及时报镇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组 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安监中队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养老机构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确保安全。 动员保障组 分管领导任组长,由民政办、慈善分会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牵头组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志愿者队伍,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培训,在发生重大事件时组织协调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 四、信息报告 民政办接到突发事件发生的有关信息后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处理,核实,了解、收集和按程序要求报告有关信息对突发重大事件信息,在报告镇政府时必须同时上报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应急处置程序 (1) 镇民政办、各工作片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