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司保密协议书通用版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鉴于甲乙双方已建立雇佣关系,乙方存在知悉甲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内容之可能,为防止泄密造成双方利益上的损失,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我们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权实行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一)甲乙双方确认: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
(二)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1、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市场开发及销售前后服务情况、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者商谈的价格等;2、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产品或者服务的销售网络、进货渠道、产销策略、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投资意向,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可行性讨论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资料、各种协议合同等;3、管理秘密,包括公司各种管理制度,所以财务资料,采购资料、人事资料,工薪资料以及操作手册等
(三)本合同所指技术信息,包括:1、数据库、软件、软件文档、电脑测试传输系统、系统、产品、服务或者由透露方拥有、开发或者正在开发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从计划、制图、图表、草图、模型或者程序说明中获得的信息,从设备的检查中,及从电脑程序、数据库、软件、电脑硬件组件或者其他类似零件中获得的信息;2、有关透露方的商业计划、营销计划或者商机的信息;3、有关透露方的财务、业务、或者业务操作方法和方法提议的信息;4、由于图例和其他标记等理应为公司保密的其他信息
(四)特别约定:乙方在甲方工作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信息已经被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