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三 甲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车牌号: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车牌号:________ 甲、乙双方于 ____年 月 日 7 点 45 分在赵公口桥西南角发生了交通刮蹭事故,双方车辆均有略微划痕,甲、乙车辆中无人受伤。 经保险公司定损处理甲方车定损金额为 710 元,考虑到甲方是出租车司机,属于营运车辆,乙方主动承担甲方车辆由于修车所造成的损失(车份钱)。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赔偿 1300 元(含定损的 710 元)。甲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甲方自行处理和承担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 此协议的调解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是双方经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双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均不得反悔。同时双方郑重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治理机关提起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 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修车费用票据、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乙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不实部分。在乙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此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反,如有违反,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 元。 甲方:____乙方:____ 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