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奖惩管理制度通用版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法律规范管理
一、总则1、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舞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2、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3、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4、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奖励1、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1)大会表扬;(2)奖金奖励;(3)晋升提级
2、有下列变现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4)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5)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6)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7)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8)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9)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三、奖励程序1、员工推举、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处罚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判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违反劳动法规,常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