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样本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
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
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以 T/T 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 5 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以 L/C 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
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 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假如信用证到期前 5 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 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 1
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 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
2%; 60 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 1
4%; 90 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 1
6%计算作为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假如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