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讨论生请假条参考 篇一:讨论生事假请假条 基本情况姓名 学号 性别 班级 培育方式 (全日制、在职) 层次 学院名称 专业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电话 宿舍 宿舍电话 请假原因:(附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请假时间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导师意见: 签名:年月日学院(系)意见: 签名:(学院、系盖章)年月日讨论生处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销假情况 讨论生教学秘书签名:学院办公室(盖章) 篇二:公管法学马院讨论生请销假制度及请假条 河 海 大 学 部 门 文 件 河海公管法学马院党委〔2025〕 号 关于印发《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讨论生请销假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法律规范讨论生请销假事宜,进一步强化我院讨论生管理工作,法律规范日常行为,推动学风建设,根据河海校科教[2025]47 号《河海大学讨论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中有关学生请销假的相关内容,结合我院自身情况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讨论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经学院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讨论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附件 2: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讨论生请销假申请表 中共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辞退或解除聘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