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读后感四篇 孝经读后感 800 字【一】 孝指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抚养,送终等等,是传统社会的基本道德
从动物学上说,实质上是一种”反哺”的行为
在我国,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出现了”孝”字,这也就是说,在公元前 11 世纪以前,华夏先民就已经有了孝的观念
至春秋时期,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是一位全面地系统地论述孝道的人,《论语》,《孝经》等书记载了孔子在这方面的大量言论
《孝经》中,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夫孝,德之本也”
孔子认为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是人们应该身体力行的
可见孔子对孝道的看重与推崇
诚然,儒家孝道也有时代局限性的陈旧观念,夹杂封建性的糟粕——比如西汉经学大师董仲舒提出的”父为子纲”(指父亲对子女有绝对权威),于今已绝对不适合我们这个人人平等的民主社会;又如”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我们在信息便捷的今日,已可以不必理会这句话,这是因为当时联络多有不便,也是社会生产力限制下的说法
再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已不足取,我们是提倡男女平等的;还有关于”三年之丧”这个问题,四科中十哲之一的宰我就此事曾与孔子讨论过,这位因为白天睡觉而被夫子斥为”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的学生认为,为父母服丧三年时间过长了,一年就可以了
无论三年,还是一年,这显然是一种弊端较多的行孝方式,我们就无须效仿了
诸如以上孝说,到了今日,无疑均已过时,我们应毫不吝惜地抛弃或予以批判
孝做为华夏民族固有的道德观念,又经孔孟儒学的发挥,以及历代帝王的提倡,孝道在古代确实是深化民心,难以动摇
佛教传入中国,最后也不得不把”无夫无君”的教义改变为”忠孝”的说教;基督教传入中国之初,也不得不改变”不能崇拜偶像”的诫条,允许信徒”祭祖”…… 儒家讲的孝道,已不仅仅是一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