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自查报告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教督室〔〕1 号)要求,现将我市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2 月 27 日,根据副市长的批示要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台政教督〔〕1 号),并结合市实际对专项督导五方面的内容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
各县(市、区)根据省、市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内容及方式对乡镇和幼儿园开展了自查工作,椒江区人民政府还专门整理出有关部门的职责并召开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落实自查工作
临海市人民政府专门召开有关部门、镇(街道)负责人会议部署自查工作
同时,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局的领导带领有关督导人员到县(市、区)指导自查工作
3 月 17 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传真电报,组织 3 个专项督导组分别由省督学任组长,于 3 月 21 日至 3 月 28 日对全市 9 个县(市、区)全面进行了学前教育专项督导
专项督导的方式,每个县(市、区)1 天,半天督导组分成两个小组,一个小组检查 1 个省教育强镇和 1 个一般乡镇,一个小组召开 5—7 个幼儿园园长、幼教干部、教研员座谈会;半天听取县(市、区)自查情况汇报,并召开教育、财政、城建、国土、物价、卫生、公安、交通、民政、劳动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
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这次专项督导工作,政府分管领导和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分别主持汇报会和亲自汇报
同时,我市借这次专项督导之机,就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进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3 号)向各县(市、区)提出了要求
通过这次专项督导表明,我市及县(市、区)为进展学前教育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