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严肃场纪场规,确保生产安全正常运作,根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 2、对仔细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有效措施、积极参加,避开重大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开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5、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6、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班组或个人。 7、对于在生产根据验收法律规范执行得好,保证质量、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 8、对于在生产过程为减少构件在制造焊接不合格率,也为了将质量隐患消除在萌牙状态,不至于返修时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