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档案库房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便于档案的安全保管与利用,乙方自愿将其业务管理档案委托给甲方寄存,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寄存的档案所属年度为年,总计箱;档案排架长度约;档案的载体形式为;保管方式为寄存;检索工具为目录检索
二、库房租赁时间为两年,具体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库房使用费为每平方米元/月,两年合计为元人民币
四、付款方式
每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元,每年付款须在当年 7月 31 日之前付清
首年付款在协议签订后 15 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即第一年付款总额:元(届时由甲方提供账号并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五、寄存期内乙方因特别情况须收回寄存档案,甲方不退还当年已收寄存费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寄存档案受损,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为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档案资料的查询,并做好服务
对寄存的档案拥有管理权,有权查验利用者的身份证明
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收取相应费用
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提供寄存档案的查询利用(监察、纪检、公、检、法等办案部门除外)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协议价格(第三、四条)向甲方缴纳费用
在查阅利用寄存档案时应出示有效证明(如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等)
对寄存的档案拥有所有权
寄存期满如不继续寄存,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在期满时取走档案
因甲方违反库房温湿度规定,造成虫蛀、霉变的后果,有权追究责任
有权决定是否对所寄存档案进行消毒,如不进行消毒,档案发生霉变、虫蛀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