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通用条款篇一: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卖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8)“项目现场”系指不呢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
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
9)“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
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标准 3
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法律规范所述的标准
假如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 除非技术规定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4
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
1 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 4
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时买方的财产
假如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