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房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市 车城大道三段(国道 321线) 街 6 号商住楼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 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乙方不得收转费、装修材料费和装修费等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 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地面费、管理费、维修费、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
乙方负责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乙方应如期足额缴交上述应缴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4、乙方要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拆穿门面之间的墙壁,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拆通一墙壁,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5000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拆通二墙壁,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10000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若拆除,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5、租金按年计算,按年收付
乙方在每年到期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