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适用范围和写作要求报告的适用范围和写作要求和落款四部分组成
1、报告的标题应是完整法律规范形式,即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
有固定文头时也使用“事由 文种”的省略式,但不提倡省略式标题
报告的主送机关与请示的主送机关一样,只能是一个,需同时报送其他上级机关的以抄送方式处理
报告正文多由报告缘由、报告内容、报告结语组成
(1) 报告缘由,是正文的开头部分
通常是说明报告的目的、原因、概括报告的基本内容或基本情况,一般都比较简短
缘由部分的结尾是惯用过渡语,工作报告和情况报告常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引出下文
答复报告的过渡语则应体现针对上级的询问或要求的意思
(2)报告内容,是各类报告正文的主体部分
工作报告的正文主体,一般包括四个层次的内容,其结构顺序为:基本情况概述——主要工作及成绩、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今后的工作安排意见或打算
实际写作过程中,第一个层次即主要工作情况的概括叙述,也有上移到“报告缘由”部分的
工作成绩比较突出时,第二层次应写得详细、具体一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比较突出,则应详写第三层次,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做出分析
有些工作报告的正文是以所做的几项或几个方面的工作作为线索分条列项表述的,这时应注意每一条项中一般也应包括基本情况、成绩及具体做法等;至于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两个层次,则大都在条项表述完成以后总起来写,不分散在每一条项中
工作报告,其内容的重点应是年做的主要工作今后打算,有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则视实际情况而定,应很好地总结;有问题、困难应毫不隐瞒地提出来
情况报告的正文文体,一般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结构顺序为:基本情况——问题及原因——办法及措施(意见或建议)
内容的侧重点是“基本情况”,以陈述情况为主,兼及存在问题及原因、解决问题的意见
假如报告的是事件情况,“基本情况”中应写出事件的起因、经过及结果,“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