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市场租赁合同范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市场经营摊位(以下简称摊位)的有关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摊位概况 第一条 乙方承租的摊位位于甲方市场_____楼_____ 区第_____号至第 _____号摊位。 第二条 乙方承租的摊位计租面积为__________㎡(计租面积为摊位面积乘以系数 1.2)。 第三条 乙方承租的摊位只能用于经营 品牌 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其他品牌产品,或以其他方式变更本条约定的摊位用途。 第四条 乙方经营的品牌应当符合甲方市场的总体规划要求。 第二章 摊位租赁期限 第五条 乙方承租摊位的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章 租金缴纳方式与期限 第六条 摊位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元/月·㎡,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上述摊位租金乙方分_____次付清,根据下列时间与金额支付: 第八条 电费按实际使用量按月支付。 第九条 乙方营业员服装费按实支付。 第四章 履约保证金制度 第十条 甲方市场实行保证金制度,乙方应当于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另行缴纳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销售商品等经营活动的履约担保。 第十一条 保证金交纳标准为:摊位面积__________㎡以下的_____元/户;__________㎡以上(含__________㎡)的__________元/户。 第十二条 保证金用以保证对本合同、市场管理规定的执行及现行赔付制度的实施,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收乙方因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依据先行赔付制度代乙方支出的款项;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为先行赔付支出的款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 甲方扣收保证金后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扣款的事实和理由,乙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七日内补交与甲方扣收金额相等的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电。 第十四条 一般情形下合同期满或被解除之日起延后一年,甲方将剩余的保证金退还乙方,但不计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向消费者承诺的保修期限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的,保证金返还时间以乙方承诺的最长保修期限延后一年返还,但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 乙方承租数个摊位并且租赁合同的期限不一致的,全部保证金根据最迟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