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连临、济徐高速公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修改书(第 1 号)本修改书是对江海、连临、济徐高速公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工程施工项目所有14 个标段原招标文件(原招标文件包括《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通安全设施施工(2025 年版)》(以下称“厅范本”)和《江苏省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以下称“专用本”))的澄清、补充和修改,与原招标文件相悖之处以本修改书为准。本修改书电子版可以在“中招网”下载。一、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涉及的所有范围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二、工期江海高速公路护栏:2025 年 4 月~2025 年 9 月;标志:2025 年 4 月~2025 年 9 月;标线:2025 年 8 月~2010 年 9 月 30 日。连临、济徐高速公路护栏:2025 年 4 月~2010 年 10 月 10 日;标志:2025 年 4 月~2010 年 10 月 20 日;标线:2025 年 8 月~2010 年 10 月 20 日。整个工程实施中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他认为有必要的任何其他理由而对工程分阶段工期或通车时间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由此可能引起工程费用投入的变化将不另行考虑,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以上因素。三、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说明1、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专用本中涉及“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改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所有涉及“XX 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均予以删除或取消。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附表及相关投标内容均改为“致: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2、投标文件有效期修改为:开标之后的 90 天内;保留金百分比修改为:月支付额的 20%;保留金限额修改为:合同应支付价格的 10%。涉及上述信息或数据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内容作相应修改,否则将予以废标。3、专用本第 4 页 11.8 款修改为“公证费用 4000 元/合同标段,由中标人承担,计入招标人标底,但不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将公证费用支付给公证机构。”;专用本第 6 页 4.2 款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修正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专用本第 47 页中“5、单价构成分析表”格式修改为:清单编号清单内容单位数量材料费运输费用施工费用管理费用税金综合单价专用本第 47 页中“6、主要材料品牌表”删除“单价”一列。4、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