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业主答辩状 现在小区的管理都是交给物业公司管理的,这其中难免会遇到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那么大家知道物业业主答辩状应该怎么写吗?以下是一份物业业主答辩状范文,请参考!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答辩状【1】 答辩人:。 住址:广西贺州。 被答辩人(一审原告):广西贺州市。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贺州市。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答辩人因。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广西贺州市。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答辩人认为,由于原告违约在先,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原告收取业主的违约金也就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而且应该依据其不完全履行合同,而不能足额收取服务费。 因此,原告没有理由收取足额服务费和排污管清理人工费,没有理由收取业主的违约金。 否则显失公平。 答辩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特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的物业服务未完全履行 原告违反根据《合同法》第 60 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物业管理合同时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又叫适当履行原则)与协作履行原则。 所谓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不但应当履行合同的各项主给付义务,而且还必须履行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只要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就构成债务不履行行为从而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应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同时还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该条文规定:当事人除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外。 也要履行合同未做约定但依照诚信原则也应当履行的协助、告知、保密、防止损失扩大等义务。 依据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条:①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②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和管理;③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得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④ 公共绿化养护和管理;⑤ 车辆停放管理;⑥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和管理;⑦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⑧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被答辩人连基本的封闭管理、门卫管理、来往人员监管、消防设施配备、街道路灯安装、安全防范管理都没有没有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