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北基新城小区一期物业移交协议 甲方(物业交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接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 (物业名称)的承接查验工作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称: 坐落位置(四至、街道、门牌号): 承接查验范围: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此有约定以该约定为准,如无相应约定则以法律规定为准)及物业规划设计、开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图纸资料、技术资料。甲方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其他查验范围约定: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a、对承接查验的基本情况、发现所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甲方须以书面形式与乙方予以确认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解决所发现的问题,并达到国家强制性法律规范、标准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本协议约定的要求。 b、甲方对承接查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时,施工现场应实行有效的安全 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尽可能减少对已入住业主的影响。 c、如发生业主对工程遗留问题及整改工作的相关投诉,甲方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对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d、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工程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水、电、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的便利。 2、乙方权利义务: ①、有权监督甲方对工程遗留问题的整改进度,并依据国家强制性法律规范、标准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整改结果进行复验。 ②、对甲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再次整改或自行整改,由此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工程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为遗留问题的整改提供相关便利。 ③、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根据开发进度分期进行承接查验。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就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解决方法以书面形式承诺于一定期限内予以解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物业交付请求,由此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物业交接后,因甲方未在承诺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解决承接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应承担相应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实行相应补救措施等责任,若因此导致乙方或小区业主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