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2014 年高考考试说明:语文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命题指导思想 命题以教育部 2003 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教育部考试中心2012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以及我省统一使用的普通高中教材为依据
全国总结我省的自行命题工作经验,继承和发扬我省在自行命题过程中形成的符合我省中学语文教学实际的命题特色,即“回归教材、回归语文能力本位,导向读书,丰富人文积淀”
Ⅲ.考试能力要求 高考语文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探究”是新增的能力层级,目的是适应新课程标准培养学生探究能力的要求
这六种能力表现为六个层级
分别如下: A.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最基本的能力层级
B.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C.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D.鉴赏评价: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E.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F.探究:指对某些问题进行探讨,有见解、有发现、有创新,是在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的基础上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对 A、B、C、D、E、F 六个能力层级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Ⅳ.考试内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 2003 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育部考试中心 2011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