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开滦第二中学高中数学 2.1 证明不等式的基本方法(一)—比较法学案 新人教 A 版选修 4-5【学习目标】1.理解作差比较法和作商比较法; 2.能熟练地运用作差、作商比较法证明 不等式。【重点难点】能熟练地运用作差、作商比较法证明不等式。 【学习过程】一、问题情景导入:比较两个实数大小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二、自学探究:(阅读课本第 21-22 页,完成下面知识点的梳理)比较两个实数大小的理论依据:1 .作差比较法:2.作商比较法:⑴ 已知⑵已知三、例题演练:题型一.利用作差比较法证明不等式:例 1 设,且求证:1变式:若实数,求证:题型二.利用作商比较法证明不等式:例 2. 若求证变式:已知求证【课堂小结与反思】2【课后作业与练习】1.已知不等式①,②,③,其中正确的个数为 。2.若下列各式中恒成立的是( )A., B., C. C.3.比较下面各题中两个代数式值的大小:(1)与;(2)与.4.已知 求证:(1) (2)35.若,求证6.设,求证:。7.已知都是正数,,则的大小关系是 .8. 已 知, 则与的 大 小 关 系 是 .9.设是非负实数,求证: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