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机构名称介绍秘书机构名称 有关秘书机构(部门)的理论是秘书学的重要内容
陈合宜《秘书学》(暨南大学出版社 20xx 年版)指出,秘书人员、秘书机构和秘书工作成为秘书学的三大内容(第 6 页);常崇宜《秘书学概论》指出,秘书历史、秘书职业、秘书部门、秘书工作、秘书环境等,构成了秘书学的基本组成内容(第 17 页)
但是,除了办公厅(室)和秘书处(科)外,我国各级各类机关中还有哪些秘书机构,似乎尚缺少系统的讨论
以上述两书为例,《秘书学》认为根据各级机关级别的不同,秘书机构分别称为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处、秘书科、秘书股等
(第 56 页)《秘书学概论》认为,狭义的秘书部门,也是典型的秘书部门,是指各级党政领导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机关的办公厅(室)、秘书处、科、股等
(第 52 页)它把政策讨论室和公关部门、统计部门等归入广义的秘书部门 (第 54~55 页)
我们认为,除办公厅(室)、秘书处(科)外,政策讨论室、信访办公室以及近年来出现的综合部、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也是典型的秘书机构
下面分别加以论证
一、政策讨论室(调研室、讨论室) 政策讨论室是我国党政机关和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置的一种高级秘书机构
我们说它是典型的秘书机构,有两点理由: 第一,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 年 7 月做出的《关于各级政府机关秘书长和不设秘书长的办公厅主任的工作任务和秘书工作机构的决定》中,就规定大行政区和各省(行署、市)人民政府的政策讨论机构,应视各地具体工作情况和干部条件建立
这个决定是专门法律规范秘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说明当时就明确政策讨论室是秘书机构之一
在 1980 年前,政策讨论室在大多数机关是办公厅(室)中的二级机构
从 80 年代开始,各省、地(市)、县党政领导机关办公厅(室)中的政策讨论室陆续从办公厅(室)中分离出去,成为与办公厅(室)平行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