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答辩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二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税务行政诉讼答辩状【1】 税务行政诉讼答辩状制作要点 一、内部结构要有序组合 内部结构中各部分是一种相对独立、相互依 存的关系
该 文 书 从 内 部 结 构 上 讲 , 按 制 作 内 容 有 的 分 为“标题”、“首部”、“答辩理由及答辩 意见”、“尾部”和“附 项 ” 五 个 部 分 , 有 的 分 为 “ 首 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四个 部分
笔者认为,不管分为几部分,都要对“首 部”、“正文”、“尾部”这三个部分进行有序排 列组合
主要由标题、答辩人基本情况两部分内容组成
此标题有各种不同的表述,有的称 为“行政诉讼 答 辩 书 ” , 有 的 称 为 “ 答 辩 状 ( 行 政 诉讼)”,还有的称为“行政答辩状”
根据工作实 践,笔者认为可用“行政诉讼答辩状”作为标题 名称;假如需要突出行业特点,也可用“税务行 政诉讼答辩状”作为标题
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在标题之下,直接书 写答辩人的有关情况:被告税务机关的单位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行政负责人的姓名、性别、 年龄、住址、职务,联系电话
然后,另起一行 逐一列写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职务
它是税务行政诉讼答辩状的主要部分,一般由答辩案由、答辩理由、答辩意见三 部分内容组成
对这部分内容,未经复议和经 过复议的写法有所不同
假 如 未 经 复 议 , 可 主 要 文 书 与 档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