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十二帝疑案答疑(五) 今天讲《皇帝职官》,职务那“职”,官员的“官”,我本来的题目是《清朝的职官》,我在来的路上就把题目改了,我说《皇帝职官》,因为清朝官员有个特点是皇帝任命,皇帝罢免,对皇帝负责,是皇帝的奴才,身居高官,自己还称“奴才”,所以我把这个清朝职官叫皇帝职官
清朝的职官这个制度,在入关以前在努尔哈赤时期,主要学习蒙古经验,也参照了女真的经验,譬如说设立理事官的制度,就是学习了蒙古的经验,那个时候还不是很规范
它有五大臣举行会议,后来,八和硕贝勒举行会议,后来把它叫做议政会议,或者叫做议政大臣会议,就一些重要问题一块讨论,努尔哈赤亲自参加,八大和硕贝勒共同讨论,也可以提不同的意见,共同磋商,决定国是
到皇太极的时候,职官有变化,就是重点学习中原汉族明朝的国家管理的办法,所以他设立了三院六部,二衙门,就是内秘书院、内国史院、内弘文院,三院
六部,就是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部
还设立两个衙门:一个就是都察院,管监督,管监察,一个是都察院,管监察,一个是理藩院,重点管民族事务,特别是蒙古事务,也兼管对朝鲜的事务等
入关之后,清朝的国家,中央国家机关,主要参照明朝的国家机关的办法
在中央一个是设内阁,后来规范成“三殿三阁”大学士
再就是设军机处,军机处是清朝特殊的,前代没有,后世也无
军机大臣人数不固定,一般五至七人,军机大臣再兼大学士,权力就很大,再就是六部:吏部管干部,户部管财政,礼部管典礼科举教育,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工部管建筑
清朝六部的特点,是双轨制,就是尚书满汉各一,侍郎就是副部,左右,左侍郎、右侍郎,满汉各一,就是四个侍郎,两满两汉,都察院主官是左都御史,主要管监察,下面设十三道御史,负责对各省的监察,理藩院主要还是管民族事务,蒙古、西藏等民族事务
还有几个机构,比如大理寺,主要管对这个案子来重新地审查,那它朝廷会议都是什么人参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