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书论文(设计)题目夫妻共同债务相关问题研究姓名学号学院、专业指导教师选题目的和意义: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和涉嫌此类案件的审判始终是司法领域存在的重要问题。国内专家人员针对此类案件的认定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在实践活动判定特殊情况的夫妻共同债务案例假如全部使用以往司法审判模式并不公平。在2018年初期,我国最高法院制定《夫妻债务问题解释》,针对以往审判活动中存在的纠纷以及矛盾进行清楚要求,对于此类债务问题的判定具有正面引导功能,特别体现在此类案件的认定标准以及举证责任的划分等部分。然而法律依然无法列举出全部情形。伴随我国社会的变化以及发展,夫妻两“”人的独立性增强,对另一方来说,一方举债行为存在一定的隐蔽性,此外举债方式不断增多,导致在现实审判的时候无法直接以及精准的判定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所以,国内有关人员需要关注全新局势下产生的问题,从立法、司法等方面加强分析和探索。此外,要全面学习以及参考西方国家在上述方面得到的良好经验,根据国内现实情况,寻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持续进行改革和创新,健全国内夫妻共同债务制度。本课题在国内研究状况及发展趋势:国内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研究如下所示:第一,债务出现时间存在一定的相对特定性。此类债务可以被诠释成,在两者缔结婚姻变成正当夫妻的时候开始到两者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之间产生的债务。主要因婚姻关系的独特性以及《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债务所要求的。其他部分无法直接判定的特殊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和债务出现时间的特殊性有关,以及法律要求相对含糊,导致工作人员不能直接判定。比如夫妻一方在结婚以前产生的债务,然而使用到婚后日常生活中,此类债务从个人债务变成共同债务基本上理所应当。和其不同的问题是,即使债务出现在结婚之后期,然而夫妻两者并未共同生活,债务没有使用到两人共同生活中,或债务即便出现在两者结婚之后,然而产生原因是一方参与违法活动。第二,债务产生因素的多元化。在现实生活中,广大民众在日常经济交往中产生的举债问题数不胜数,夫妻对外属于共同体,一方或两方在对外经济沟通中产生债务的问题类型较多,也体现出明显的复杂性。首先,由于夫妻两人商定而出现的债务。《婚姻法》要求夫妻两者对个人或共同财产做出相应的商定。两者在自主基础上,共同举债或非举债的一方自主认可配偶进行举债的行为,在不伤害国家、集体以及他人正当权益的时候,不违背我国法律要求,不违反伦理道德时,上述约定具有法律效用。其次,由于日常生活需求而产生的债务。比如正常消费、购买房产等需求产生的债务,也包含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借债,上述债务用在两人婚后生活的案例。此类债务是夫妻两者债务认定中普遍存在的类“”型。夫妻共同生活定义的精准界定并不容易。所以针对财产和债务的判定就变成核心纠纷以及矛盾。再次,为家庭日常生活而进行生产经营等盈利性项目形成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时期,因为共同资产投资而形成的债务或为发展共同事业而产生的债务,其得到的效益用在两者日常生活中。最后,其它类型。比如在结婚以后、离婚以前一方或双方因为照顾老人、养育孩子、治疗疾病而出现的债务。主要研究内容:主要是对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探究,主要大纲如下所示:一、引言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理论基础(一)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三、夫妻共同债务存在的问题(一)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争议(二)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的缺陷(三)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承担方式不明确(四)夫妻共同债务没有专门法律规范四、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对策路径(一)完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二)明确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完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三)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承担方式(四)制定夫妻共同债务专门立法总结参考文献进度安排:第一阶段:选题、定题阶段,及任务书下达(201X.XX.XX-201X.XX.XX)第二阶段:搜集资料、形成论文提纲、撰写开题报告(201X.XX.XX-201X.XX.XX)第三阶段:撰写论文,中期检查(201X.XX.XX-201X.XX.XX)第四阶段:论文的评阅及答辩工作(201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