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合同专业版甲方(出质人);法定代表人: 职务:住所(地址) 电话:乙方(质权人):法定代表人: 职务:住所(地址) 电话:丙方(监管人):法定代表人: 职务:住所(地址) 电话:因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 与下简称受益人)签订了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主合同押权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保证合同》人为其提供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的保证担保
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抵押人同意向质押权人提供质押反担保
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与质,约定由质押保证金额为了确保、《担保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1
1 自己是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1
2 完全了解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质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1
3 本合同项下权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2
1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质权的费用
2 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 出质权利3
1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指定资金帐户上的证券和资金,详见《股票质押清单》
2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对出质权利约定的价值,不作为乙方处分该权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四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4
1 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它相关资料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甲方交付乙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