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工作总结节能工作总结(一): 我局仔细贯彻执行《节俭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管,进取推动建筑节能工作,使建筑节能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取得了必须的成效。现将 20XX 年建筑节能工作总结如下: 一、根本情景 1、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 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是建设能源节俭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资料,建筑节能工作经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从而到达节俭能源资源的目的,是落实科学开展观的必定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为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建工科、城建科、房管科、人教科、计财科和审图公司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建设系统资源节俭工作。 2、制定建筑节能有关规定文件,使建筑节能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建设厅、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汕尾市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汕尾市“十一五〞期间建筑能耗降低指标方案和年度目标职责制考核方法》和《汕尾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开展规划》等文件,为建筑节能工作供应了制度保证,从而有效地推动建筑节能工作。 3、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坚持把建筑节能标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严格根据《节俭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每一个环节,把建筑节能作为法定资料严格把关。对不贴合建筑节能标准的设计图纸,一律不给予经过设计审查,对未经过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不给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中,质监机构加强检查监督,发现不按图施工建筑节能的,责令改正,对未实施建筑节能的建设工程,那么不能经过竣工验收,且不给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4、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使用管理 为节俭资源和保护耕地,建设资源节俭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局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促使有关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对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不给予退还专项基金。 5、仔细开展 20XX 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 为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