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记卡抵押合约〔标准合同模板整理版〕甲 方:XXX 个人或公司 乙 方:XXX 个人或公司 签订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签订地点:XX 省 XXX 市 XXX 地 贷记卡抵押合约 甲方:_________〔抵押人〕 乙方:_________〔抵押权人〕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公司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贷记卡提供抵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公司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贷记卡领用合约》项下因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抵押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甲方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归还顺序为先归还已计息贷款,后归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约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贷记卡章程》、《贷记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进行担保; 〔二〕甲方确认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四〕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甲方不得将已设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六、甲方将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七、甲方发生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等变更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转让抵押物的,应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担保,否那么,不得转让抵押物。转让抵押物的价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依法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乙方只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