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买卖合同通用版买方:(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卖方:中国某公司(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第一条货物名称:服装第二条: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
其产品名称的型号、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见销售票
第三天品质:一等品第四条产地:中国第五条商标:唯简第六条包装:塑料袋、纸箱等简易包装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 7 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运输方式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 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 10%计算为限
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 14 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 50%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1
全套清洁提货单;2
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3
原产地证明书;4
为出口服装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 14 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量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五条验收标准、